1、张家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下一步,规划成果根据自然资源部空间规划局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形成上报材料。上报材料经省厅核查同意后,在省“一张图”系统中线上报审,同时逐级上报省政府审批。
2、征地报批。1.2024年度1201实施方案、挂1批次正式上报;2.2024年度1203、2201、2202、1204实施方案上报预审查。
3、产业用地更新。1.继续推进产业用地更新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2.分解区镇任务,推进产业用地更新和200亩连片更新工作。3.按照《工业用地二级市场管理办法》,加强工业用地二级市场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