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张家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下一步,规划成果根据自然资源部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形成上报材料。经省自然资源厅核查同意后,上报省政府审批。
2、产业用地更新“两集聚两提升”行动。1.印发产业用地二级市场管理办法;2.推进产业用地专项规划编制工作;3.推进存量产业用地更新工作。
3、征地报批。1.增减挂钩专项规划第1234、1228、1220、1229、批实施方案、挂6、挂5、挂4、村3批次、华达路南延、新泾东路-苏虞张-南二环快速化改造工程、西二环-晨丰公路、太字变、苏虞张改造工程、屠宰场进出道路获批;2.增减挂钩专项规划第1206、1223、1243、1207、1218、1130、1232、1236、1238、1240、1241、1244、1246、1248批实施方案、挂7批次、村镇8批次正式上报审查并获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