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张家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下一步,规划成果根据自然资源部空间规划局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形成上报材料。经省自然资源厅核查同意后,上报省政府审批。
2、产业用地更新“两集聚两提升”行动。1.做好产业用地更新展示平台运行工作,并组织项目验收。2.二级市场管理办法进行公平性、合法性、廉洁性审查;配合市发改委继续完善全周期管理工作规程。
3、违法用地整改工作。1.继续做好土地违法违规“清零”行动的销号;2.做好2022年耕地保护督察的举证销号工作;3.做好2023年例行督察的举证销号工作。
4、征地报批。1.张家港市增减挂钩专项规划第2102、2207、1214、1216、1109、1219批实施方案获批;2.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202、2201、1215、2206批实施方案、增减挂钩建新区2023年第2批次(2021挂)建设用地正式上报审查;3.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210、1208、1220、1221、1222、1223、1224、2208批实施方案上报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