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进制造业智改数转网联。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智改数转网联对接交流活动,宣传行业经验做法,持续提升企业转型意识。推动出台全市“人工智能+制造业”工作方案,抢抓人工智能发展战略机遇,提升制造业智能化水平。
2.有序开展扬子江化工园扩区工作。紧盯上级动态,积极推进和优化化工园区扩区方案,会同环保、应急等部门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编制扩区方案,主动和省工信厅等部门汇报沟通。持续做好化工项目审批前联合会商会议等工作,助力化工项目建设。
3.推动印染行业转型升级。制定印染企业迁建入区、技改、退出计划。研究制定全市印染企业集约集聚发展工作方案。加速推进印染集聚区(保留点)区域环评编制上报工作。重点协调推进印染改迁建项目,推动高端纺织项目落地。
4.推进产业用地提质增效。落实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相关工作举措,完善改造计划清单,推进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工作,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和“工业上楼”。持续做好2023年工企评价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就2023年综合评价开展企业数据采集。
5.做好企业科技创新等工作。组织完成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申报工作。组织开展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和第二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持续开展存量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地核查等相关工作。积极做好省级、苏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等企业各项荣誉申报创建工作,持续跟踪省级资金项目进度,做好项目验收等工作。
6.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推动绿色体系建设,开展苏州市级绿色工厂初审工作,做好省绿色化改造项目验收工作。推进省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清洁原料源头替代整改,完成不可替代企业移交工作。继续做好5万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能效诊断,做好节能监察等工作。
7.做好各级人才计划申报、创新创业活动举办工作。积极做好对上沟通,持续跟进国家级人才计划的评审情况、开展入职核岗工作,继续做好企业引进高端人才政策宣传工作,做好企业库、人才库的更新维护;做好省级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做好市领军人才计划直接认定、资金申领、全职认定申请材料的审核和梳理工作以及2024年第二批市领军申报项目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