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好中央、省各项督察等工作。
2.有序开展扬子江化工园扩区工作。积极推进化工园区“1+1+1”扩区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准备工作,编制扩区方案,主动和上级部门汇报沟通。召开化工项目审批前联合会商会议。
3.推进制造业智改数转网联。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能力评估工作;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工作;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智改数转网联对接交流活动,宣传行业经验做法,持续提升企业转型意识;持续做好省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申报的后续跟踪工作。
4.推进产业用地提质增效。有序推进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工作,完善改造计划清单,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和“工业上楼”;持续做好2023年工企评价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就2023年综合评价开展企业数据采集。
5.推动印染行业转型升级。加速推进印染集聚区(保留点)区域环评编制上报工作,推动印染企业产能和排污指标集中池建设及指标统筹使用;协调推进印染改迁建项目,积极推动高端纺织项目落地。
6.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推动绿色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申报推荐工作;推进省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清洁原料源头替代整改;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能效诊断;做好节能监察等工作。
7.做好企业培育服务工作。组织做好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及第二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摸排及提前辅导等工作;组织开展存量省级专精特企业的材料核查和实地核查工作;持续跟踪工信部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进展情况;积极做好省级、苏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等企业各项荣誉申报创建工作。
8.做好各级人才计划申报、创新创业活动举办工作。持续跟进国家级人才计划评审情况;积极开展已获评人才入职核岗工作;做好企业引进高端人才政策宣传工作,做好企业库、人才库的更新维护。持续做好省双创人才计划(创业类)项目申报工作。启动2024年第二批市领军人才项目申报工作。
9.做好先进技术成果长三角转化中心张家港孵化基地各项推进工作。积极与转化中心保持沟通联系,商议项目落地手续、专班对接机制、项目信息推送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