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主要工作
1.做好2023-2024学年中小学、职业学校教育高质量考核评价工作;
2.完成2021年招录的新教师“三年过三关”再分配定岗;
3.完成暑期本市教师调动相关工作;
4.做好2024年暑期干部调配相关工作;
5.做好民办学校及相关公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工作;
6.组织2024年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
7.指导学校组织开展“平安暑假”专题教育活动。
科室工作
办公室
1.全面启动2024年度市绩效考核相关工作;
2.完成2024-2025学年开学工作报告初稿;
3.做好庆祝第40个教师节相关准备工作;
4.推进相关科室(部门)开展2023-2024学年项目化评比认定工作;
5.做好人大常委会对教育系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执法检查相关工作;
6.总结教育系统2024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7.继续做好新生入学转学政策解读与报名指导工作,做好入学困难户特殊情况的登记收集工作;
8.做好《2023-2024张家港教育年度报告》的汇编工作;
9.做好教育服务中心部分办公用房的优化调整工作;
10.做好宣传、信访、接待、会务、文字材料等常规工作。
人事科
1.做好2024年暑期干部调配相关工作;
2.完成2021年新教师“三年过三关”再定岗分配工作;
3.做好2024年暑期市内教师调配相关工作;
4.做好2024年苏州市优秀教师和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相关工作;
5.做好中小学高级职称面试工作;
6.做好中小学高级职称、职教职称材料上报工作;
7.做好2024年第一次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证书发放、第二次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工作;
8.做好教师队伍建设总结、宣传材料的准备工作;
9.做好2024年秋季教育系统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指标核定工作;
10.完成7月份退休教职工的退休手续。
发展规划与财务科(大数据管理科)
1.做好全市中小学食堂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2.做好2024年度城建计划和民生实事(教育类项目)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工作;
3.做好秋季新启用学校准备工作;
4.做好直属学校(单位)2024年设备和维修项目招标、督查工作;
5.继续做好苏州市集中采购相关工作;
6.做好职教整合后勤协调工作;
7.持续开展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好审计报告的最终定稿工作;
8.做好二季度教育经费季报数据采集上报工作;
9.做好二季度GDP基础指标“教育工资增速”的审核、填报工作;
10.做好7月全口径债务监测系统月报工作;
11.持续做好直属单位(学校)财政专项资金计划申请审核工作;
12.继续做好市外国语学校资产处置后续工作;持续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进一步盘活工作;
13.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收费通知工作;
14.持续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检查工作,继续做好直属学校食堂“定点配送”大宗食材供应商考核年度汇总工作;
15.排查全市各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上报自查自纠工作报告;收集、整理全市各校关键时点学生资助宣传材料;继续督促部分学校完善全国资助系统社会资助信息;填报2024年春季学期苏州市中小学学生各类资助情况统计表;上传各学段国家资助信息至“阳光惠民”监管平台等系统。
基础教育科
1.做好2023-2024学年中小学教育高质量考核评价工作;
2.指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做好新生现场报名审核工作;做好民办学校及相关公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工作;做好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的报名工作及二次协调工作;
3.完成民办新市民子女学校专项治理工作;做好金城学校幼儿园独立建制相关审批工作;
4.组织做好康复机构教育备案联合检查;做好秋季学期视力残障学生大字教材征订工作;核准义务教育阶段残疾新生入学安置名单;
5.做好暑期学生心理健康关爱工作;常态化开展暑托班活动;
6.组织部分爱心辅导员参加唐仲英基金会暑期培训;做好苏州市优秀班主任推荐工作;组织开展张家港市班主任基本功竞赛;
7.做好高中学校新生军训准备工作;
8.承办中国足协第二十五届“贝贝杯”青少年(12岁男子组)足球赛;组织做好“贝贝杯”精英训练营活动;
9.组织相关学校参加2024年苏州市第九届艺术节艺术展演活动;
10.指导学校做好“张家港-丸龟市”中日友城青少年线下交流活动;持续做好中小学暑期境外研学指导工作;指导做好“小小张闻明”暑期文明实践工作;
11.做好初中毕业证书审核发放和巩固率统计工作;做好苏州市劳动周相关活动及宣传工作;组织学校参加第三十届江苏省青少年科技模型总决赛等各类科技竞赛活动。
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科(行政审批科)
1.继续做好开放大学、中专校、二职中搬迁工作;
2.组织专业课教师暑期下企业开展实践活动;
3.开展“双师型”教师企业培养培训基地走访调研活动;
4.组织各职业学校做好2024级新生报到工作;
5.做好教师暑期各级各类培训报名工作;
6.做好职业学校高质量发展考核工作;
7.做好“技能成才 强国有我”系列教育活动及材料报送工作;
8.做好省社指中心2024年度“优质项目化基地”建设申报工作;
9.做好“苏康养杯”苏州市第二届中老年才艺大赛暨“家门口老年大学”成果展演项目报送工作;
10.做好江苏省社会教育规划课题申报工作;
11.开展暑期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检查;
12.持续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百日攻坚行动;
13.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情况总结工作。
安全保卫科
1.指导学校组织开展“平安暑假”专题教育活动;
2.持续开展防暑降温和预防学生溺水警示教育工作;
3.协调做好招生季教育涉稳舆情风险防范及应对工作;
4.指导相关学校开展智慧安防校园三级达标建设;
5.持续推动校园重点场所安装智能烟感报警装置工作;
6.做好第二季度校园保安服务费用的报审支付工作;
7.组织开展民办幼儿园暑期办学安全工作督导检查;
8.参加苏州市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干部研修班;
9.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新学年校车需求调查和调整论证工作。
督导科(政策法规科)
1.做好中考网上招生督查工作;
2.拟定全市公办中小学校章程修订和备案的相关文件;
3.组织中小学校道德与法治课(思想政治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和学校德育干部参加“苏培计划(八五普法)”——中小学教师网络法治教育第三期培训;
4.完成苏州市中考、高考成绩发布和招生宣传督导报告并上报苏州;
5.做好上半年度省督导平台反馈问题的相关整改和审核工作;收集整理上半年责任督学《督导印记》,完成责任督学半年度考核工作;
6.遴选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优秀案例(论文)参加苏州市评比;
7.做好上半年“问需式”督导、“教师减负”工作总结;
8.配合做好2023-2024学年教育高质量考评;
9.协助完成暑期校级领导干部考察;
10.拟定新提拔校级干部法律知识测试题库;
11.完成省每日办件管理系统数据上报工作;
12.报送2024年度第二季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机关党委(党建科)
1.做好教育系统党纪学习教育相关工作;
2.做好2024年度发展党员相关工作;
3.做好“教育—沙工”党建共建“智学”实践项目活动;
4.做好新入职、调动党员教师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5.做好困难党员七一慰问金和党内关爱资金发放工作;
6.做好教师节系列活动的准备工作;
7.做好“师说”系列师德宣讲视频资源评选工作;
8.做好市纪委监委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平台的填报工作;
9.做好信访查办工作。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1.继续做好高考第一阶段填报志愿工作(7月1日-2日);
2.召开中招网上录取督察员会议(7月2日);
3.组织2024年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7月3日);
4.做好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网上报名审核工作(7月5日-8日);
5.组织2024年7月份自学考试(7月6日-7日,三职中);
6.做好外地高职录取工作(7月7日-11日);
7.做好相关批次填报征求志愿的提醒工作(7月12日-8月5日);
8.做好中招调剂录取工作(7月20日左右);
9.组织第二阶段高招咨询活动(7月23日,沙工);
10.做好高考第二阶段填报志愿工作(7月27日-28日)。
教师发展中心
1.配合做好各相关学段高质量考核;
2.做好相关学段学业监测质量分析;
3.做好张家港市中小学课堂教学领航学校评选工作;
4.做好苏州市学科素养竞赛前期相关准备工作;
5.组织江苏省“教海探航”论文竞赛材料报送;
6.组织苏州市教育教学成果奖初审、申报;
7.组织领航名师暑期集中培训(7月2日-7日);
8.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培训(7月2日-4日);
9.组织高中新高三管理团队能力提升培训(7月28日-29日);
10.组织参加第二届苏州市乡村教育带头人培育站暑期集中研修(7月1日-5日);
11.做好暑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暑期研训自我成长阅读书目推荐;
12.做好女孩、男孩成长数字书的发布工作;
13.做好学期工作总结、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教育技术装备室
1.组织学生参加苏州市中小学生实验能力大赛活动;
2.报送中小学实验教学说课优秀案例参加苏州市评选活动;
3.开展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评比工作;
4.继续做好学校设备采购工作;
5.做好暑期张家港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和OA系统的技术保障工作;
6.做好新建学校的网络接入工作,并做好暑期网络安全相关工作;
7.做好暑期教育系统的舆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