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主要工作
1.召开2023年度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和民主测评会;
2.做好2023年教育系统年终慰问相关工作;
3.组织2024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笔试、面试考核及体检工作;
4.做好2023年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
5.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文明校园评比工作;
6.做好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期末结束工作和师生寒假生活。
科室工作
办公室
1.组织召开教育局年度工作务虚会议;
2.组织召开2023年度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述职和民主测评会;
3.统筹做好2023年绩效考核相关指标完成情况的上报工作(加分项目);
4.协助人事科做好教育系统年终慰问相关工作;
5.做好局机关元旦期间值班值守工作;
6.协调组织机关迎新茶话会;
7.做好2024年一季度“阳光惠农”工作;
8.制作龙年新春祝福短视频;
9.做好2023年度大事记、教育系统主要荣誉的汇编工作;
10.做好宣传、信访、接待、会务、文字材料等常规工作。
人事科
1.完成2024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笔试、面试考核及体检工作;
2.与人社局对接,完成2024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备案制教师招聘公告初稿;
3.完成2023年张家港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工作;
4.做好2023年“一报告两评议”相关工作;
5.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领导干部年终测评数据汇总工作;
6.做好2023年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备案制教师、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
7.组织开展2023年度局级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8.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报工作;
9.完成教育系统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工作;
10.做好2023年教育系统年终慰问相关工作;
11.完成1月份退休教职工的退休手续。
发展规划与财务科(大数据管理科)
1.做好拟列入2024年度城建计划和民生实事(教育类项目)项目的准备工作;
2.继续做好苏州市集中采购相关工作;
3.做好特殊教育学校改造提升工程、云盘小学东校区等5个项目设施设备采购工作;
4.组织局本级和直属学校(单位)开展2023年度决算编制工作;
5.做好2023年度教育经费季报填报工作;
6.开展2023年度教育经费年报代码更新和维护,组织全市教育单位填报教育经费年报;
7.组织直属学校(单位)做好2023年度三公经费填报工作;
8.协助做好2023年度教育专项奖金分项实施方案;
9.做好局本级及直属单位(学校)2023年度决算编报工作;
10.继续做好直属学校食堂“定点配送”大宗食材定价工作与供应商考核工作,持续开展全市学校食堂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11.组织全市学校开展2023年能耗信息统计工作;
12.完成省学生资助绩效考核材料并上报。
基础教育科
1.制定2024年主城区施教(服务)区调整方案;
2.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做好期末结束工作,做好师生寒假生活指导;
3.做好2023-2024学年内涵项目申报材料的收集与审核工作;
4.做好义务教育学段学校“双减”工作优秀案例的评选工作;
5.指导民办学校(幼儿园)做好2023年度年检工作;
6.组织做好民办幼儿园寒假班备案工作;做好部分新市民子女学校附设幼儿园独立建制相关工作;
7.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文明校园评比工作;
8.做好2024年心理健康教师培训计划;做好期末相关心理健康提醒工作;
9.开展2024年张家港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满天星”精英冬令营集训活动;
10.做好师生冬季校园传染病防控相关工作;
11.规划统筹2024年教师因公出国(境)相关工作;
12.制定2024年国际理解教育“种子教师”培训计划;督促项目校做好国际理解教育项目推进工作;规划落实教育国际交流“走出去”+“请进来”政策。
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科(行政审批科)
1.做好2023年职业教育社会教育总结,谋划2024年重点工作;
2.指导学校做好期末结束相关工作和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3.做好省政府办公厅激励事项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4.继续组织做好省赛相关项目的备赛参赛工作;
5.组织单招高三年级参加苏州市一模考试;
6.指导学校做好单招高三年级技能集训工作;
7.配合完成省“双师型”教师评审意见征求工作;
8.配合做好职业学校年终相关经费的结算工作;
9.举行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座谈会,压实机构规范办学主体责任;
10.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寒假期间的监督检查;
11.做好2023年社区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场考评工作;
12.做好2024年社区教育工作相关意见征集工作。
安全保卫科
1.组织学校开展中小学生(幼儿)“平安寒假”专项活动;
2.指导学校加强年终岁尾和学期结束期间的校园安保工作;
3.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4.组织召开教育系统2024年度安全风险分析研判会议;
5.督促各区镇核定和拨付第四季度校园保安服务经费;
6.指导各镇区核定“在校学生校园意外险”费用数据;
7.迎接苏州市智慧安防校园三级达标现场考评工作;
8.发布第二轮校园保安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预公告;
9.迎接市安委办、市食安办、市金融办、市委政法委等部门对教育系统的年度绩效考核验收工作。
督导科(政策法规科)
1.组织开展2023年度县级市政府教育履职情况考评;
2.整理、审定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导评估反馈意见;
3.组建“问需式”督导专家组,制定个性化督导方案;
4.拟定2024年张家港市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5.制定落实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方案;
6.完成优秀责任督学及挂牌督导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7.初步拟定2024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工作方案;
8.整理归档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台账资料,完成挂牌督导年度工作总结;
9.做好责任督学2023年度综合考评;
10.继续做好相关绩效考核台账资料;
11.完成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12.完成年度行政执法数据,报送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机关党委(党建科)
1.做好第二批主题教育相关工作(根据上级安排);
2.做好2023年度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交流考评工作;
3.启动2023-2024年度党员冬训工作;
4.做好2023年度党费交纳情况统计工作;
5.做好生活困难党员慰问金、两新党务干部岗位津贴发放工作;
6.做好“千村万企、千家万户”大走访推进工作;
7.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党员轮训工作;
8.做好各级党建平台信息录入维护和2023下半年发展党员相关工作;
9.开展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廉政谈话;
10.做好2023年度师德师风类信访案卷归档工作;
11.做好教育系统部分违纪违规人员立案与处分相关工作;
12.做好信访查办工作。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1.组织我市高二学生参加2024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信息技术科目)(1月6日-7日,梁丰高中、沙州中学、暨阳高中、张高中),及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科目的考试(1月13日-14日,梁丰高中、沙州中学、暨阳高中、张高中、梁丰初中),部分高三学生参加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1月15日,暨阳高中、张高中);
2.做好2024年1月份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月6日-7日,中专校);
3.做好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1月12日-15日);
4.做好2024年中考肝功能化验工作(1月27日-2月26日,相关体检站)。
教师发展中心
1.做好各学段期末阶段教学专题调研指导工作;
2.做好各相关学段期末测试阅卷及质量分析工作;
3.组织张家港市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决赛;
4.组织张家港市小学科学学科命题研讨及比赛活动;
5.举行张家港市体育校长沙龙活动;
6.组织各幼儿园开展期末新教师过关活动;
7.组织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活动;
8.组织张家港市规划课题集中鉴定活动;
9.继续组织领航名师高级研修班集中培训;
10.继续组织全市各学校继续教育验证工作;
11.完成2023年新教师网络专题培训;
12.做好教师发展中心西区搬迁工作;
13.做好学期工作总结、资料汇总、归档工作。
教育技术装备室
1.组织召开“央馆人工智能课程”规模化应用示范区启动会议;
2.做好2023年全省教育数字化发展状况调研工作的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3.继续做好设备采购工作;
4.组织学校参加全国第三届书香校园阅读教育教学成果交流活动;
5.做好2023年课改展示月的资料上传与审核的技术保障工作;
6.做好教育城域网互联网总带宽的提升工作;
7.做好假期网络安全设备巡检工作;
8.制作“心树林”家育心育志愿服务团队年度大会专题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