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主要工作
1.做好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推进会相关准备工作;
2.做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国家督导评估相关准备工作;
3.发布2024年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公告、完成报名审核工作;
4.做好苏州市基础教育内涵项目申报答辩工作和接受中期视导准备工作;
5.组织做好第二十五届课堂教学改革经验交流会的各项工作;
6.筹备全国第三届积极教育大会和苏州市“润心”工作现场推进会;
7.开展市第十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系列活动;
8.承办江苏省小学科学课堂研讨活动。
科室工作
办公室
1.协助做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省级推进会工作;
2.完成优质均衡创建宣传片的修改工作;
3.做好市级机关年度绩效考核相关自查摸底工作;
4.做好2023年度直属学校(单位)档案检查评价工作;
5.做好2023年度机关保密自查自评工作;
6.协调组织政协“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活动;
7.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8.做好第二十五届中小学、幼儿园课堂教学改革经验交流会主题宣传工作;
9.开展机关消防安全宣传暨119消防安全演练;
10.做好宣传、信访、接待、会务、文字材料等常规工作。
人事科
1.发布2024年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公告、完成报名审核工作;
2.协助做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材料准备工作;
3.做好2023年教育系统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统计工作;
4.完成2023年张家港市级骨干教师复评工作;
5.完成2023年下半年张家港市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相关工作;
6.完成2023年教育系统第五批次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招聘工作;
7.完成11月份退休教职工的退休手续。
发展规划与财务科(大数据管理科)
1.继续完善2024年度城建计划和民生实事(教育类项目);
2.继续推进2023年度城建计划和民生实事(教育类项目)建设工作;
3.继续做好苏州市集中采购相关工作;
4.做好直属学校暑期维修项目资金申请工作;
5.继续开展对局本级和直属学校(单位)2024年二上预算编制和审核工作,做好2024年预算整体绩效填报工作;
6.持续开展对部分直属学校(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7.做好全口径债务临测系统月报工作;
8.继续推进原外校资产处置工作;
9.做好2023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年报苏州市级审核汇总工作;
10.继续做好直属学校食堂“定点配送”大宗食材定价工作与供应商考核工作;
11.审核、汇总各校上报的国家资助困难学生名单,并完成资助资金的申请和发放工作;组织全市各学校开展“阳光午餐”资助工作;完成省资助系统申请平台审核工作。
基础教育科
1.做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国家督导评估相关准备工作;
2.做好苏州市基础教育内涵项目申报答辩工作和接受中期视导准备工作;
3.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专项调研工作;
4.继续推进民办新市民子女学校专项治理工作;
5.做好金香幼儿园、悦丰幼儿园、梁丰幼儿园东园区、沙洲幼儿园省优质园现场考察评估工作;做好西溪幼儿园、乐余实验幼儿园市优质园现场考察评估工作;
6.草拟《张家港市学前教育“十四五”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做好2023-2024学年融合教育资源中心服务区划定工作;
7.筹备苏州市“润心”工作现场推进会;筹备全国第三届积极教育大会;做好专职心理健康教师系列培训工作;
8.做好2023年苏州市中小学生优秀社团、优秀社长、优秀辅导员和社团建设先进学校评选工作;
9.做好2023年文明城市创建迎检工作;做好“小小张闻明”志愿服务项目与湖北省五峰县的结对互访准备工作;
10.继续组织好张家港市“市长杯”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决赛;
11.做好三年级学生脊柱侧弯专项监测工作;做好苏州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点学校学生监测工作;
12.做好苏州市教改战略性与政策性课题(美育)课题的开题准备工作;做好中小学生艺术节师生写生作品巡展工作;
13.举办张家港市“三话比赛”决赛;组织张家港市中小学生汉字书写大赛;做好美国简斯维尔教育局拜访团接待工作;
14.做好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中控辍保学台账填报工作;
15.做好张家港市第十三届科技运动会组织工作;做好张家港市2023年劳动教育推进会筹备工作。
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科(行政审批科)
1.组织做好中专三年级学生参加省学业水平考试;
2.组织职教高考各年级及中职一、二年级学生参加苏州市阳光指标测评调研;
3.继续组织参加苏州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并承办相关赛项的苏州市赛;
4.制定新中专校明年春季部分投入使用相关搬迁计划;
5.做好教育部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产教融合共同体申报工作;
6.开展2024年全市职业学校市级技能大赛项目设置调研;
7.开展2022-2023学年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报编制工作;
8.配合做好2023年职教学段课堂教学展示活动;
9.做好苏州市职业学校校园心理微电影参赛作品报送工作;
10.开展市第十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系列活动;
11.进一步做好教育部《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宣传工作;
12.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执法检查。
安全保卫科
1.组织学校开展中小学生119消防安全教育专题活动;
2.举办全市校园消防应急演练暨观摩活动(外国语学校承办);
3.继续督促7所智慧安防三级申创学校对标查漏补缺;
4.组织开展第三届安全教育优质课评比活动;
5.会同市监局下发《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通报》;
6.组织市校园安委会联席会议负责人外出学习考察活动;
7.做好2024年全市校园保安配置需求调研及统计工作;
8.拟制2024年度校园保安服务项目招标方案初稿;
9.组织开展初高中学校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督导检查工作;
10.继续推进全市校园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督导科(政策法规科)
1.做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迎检准备工作;
2.做好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推进会相关准备工作;
3.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问需式”督导选题筛选公示;
4.组织对部分新园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导工作;
5.做好江苏省责任督学履职记实平台完成情况检查反馈;
6.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案例评选工作;
7.组织对部分幼儿园开展办园行为督导系统平台操作培训;
8.做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过程性资料归档;
9.初步完成法治张家港建设2023年度监测评价工作报告;
10.贯彻落实“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报送活动完成情况和实效;
11.做好省每日办件管理系统数据填报工作。
机关党委(党建科)
1.做好第二批主题教育相关工作(根据上级安排);
2.举办基层党组织党建共建主题观摩活动;
3.做好三类慰问对象排摸核查工作;
4.做好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专业资格认证工作;
5.做好各级党建平台信息录入维护和2023下半年发展党员相关工作;
6.做好2023年苏州市廉政档案系统信息采集与更新工作;
7.做好“师者同行”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宣传工作;
8.做好廉洁校园示范点学校展示前期工作;
9.做好教育系统部分违纪违规人员立案与处分相关工作;
10.做好信访查办工作。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1.组织退役士兵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工作(11月1日-2日);
2.做好2024年高考报名(11月1日-4日)、中职职教高考报名(11月1日-4日)、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11月5日-7日);
3.督促、指导各初中校组织初三学生中招网上报名(11月1日-24日);
4.做好2023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审核工作(11月8日-11日);
5.组织初三学生体检(11月10日-24日,中医院、市二院、市三院、市五院、市六院);
6.组织2023年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11月11日-13日,中专校、二职中、三职中);
7.做好江苏省书法艺术水平考级工作(11月18日,各相关小学);
8.做好高三体育与运动健康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二艺术、通用技术与理科实验学业水平终结性考试工作(11月23日-24日);
9.组织高三学生肝功能体检(11月27日-12月13日,各普高及职高)。
教师发展中心
1.组织做好第二十五届课堂教学改革经验交流会的各项工作;
2.继续组织各学段各级各类研训活动和调研活动;
3.做好初高中期中测试和数据分析工作;
4.组织参加职教各级各类测试并做好质量分析;
5.组织第七届全市中专二年级学生“读写结合”作文大赛初赛;
6.承办江苏省小学科学课堂研讨活动(实验小学西校区);
7.迎接江苏省优质园现场评估;
8.组织张家港市微型课题评审活动;
9.继续组织义务教育学段初任班主任培训;
10.组织领航名师高级研修班学员赴上海名校跟岗学习;
11.组织高中校长现场学习;
12.组织社会人员普通话测试;
13.组织第22期中青班考核与结业活动。
教育技术装备室
1.组织做好2023年苏州市智慧校园发展水平四星级评估申报及初选工作;
2.开展苏州智慧教育示范区第二批数据安全师考核认定工作;
3.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小学图书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4.承办苏州市幼儿园优秀玩教具现场展评活动;
5.组织参加2023年苏州市信息化教学优质课比赛;
6.做好教育信息网等5个信息系统的等保测评工作;
7.继续开展部分学校危化品管理检查工作;
8.继续做好学校设备采购及校服售后经费结算工作;
9.做好2023年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的相关材料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