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中心:
现将《2024年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4年是全面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关键一年,也是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苏州市实施方案的重要一年。医疗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升全市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抓好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共性综合清单落实。全面履行部门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开展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培训、中层干部任前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制度。年内局领导班子专题研究分析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不少于1次,中心组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
(二)严格规范医保行政行为。持续贯彻落实《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规范要求开展决策、制发文件,做好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落实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出台前必须经过公平竞争审查。
(三)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落实医保领域普法责任,广泛宣传宪法和医疗保障法律法规、业务政策,开展好医保政策宣传“八走进”、4月“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等活动,推进执法普法有机融合,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医疗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围。利用门户网站、局微信服务号等媒介,做好医疗保障领域重点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加强典型案例曝光,扩大法治宣传影响力。
二、着力提升医保服务效能
(四)全面依法履行部门权责。贯彻落实《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省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高质量推进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化三级服务体系建设,巩固“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设成效,建成一批村(社区)医保公共服务示范点。优化“慢病患者用药进社区”项目,加大“先诊疗后付费”项目宣传推广力度,加强“58812393”服务云坐席与医保业务的衔接流转,持续做好移动支付、电子处方流转、数字人民币等重点工作,不断优化医保政务服务。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加强基金监管规范化建设。按照省、苏州市医保局部署,扎实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攻坚年行动,全面落实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医保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切实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压紧压实医保基金常态化监管责任,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合规全过程指导。深入开展部门联合监管、跨部门双随机监管、信用监管。强化基金智能监管,构建统一、规范实用、公开透明的智能审核监管体系。深化信用体系建设。
四、更好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六)依法有效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压实防范化解本地区医保领域重大风险责任,加强医保制度改革舆论热点监测和分析研判,建立风险排查机制和舆情处置预案,健全完善公共舆情应对和危机沟通机制。
(七)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积极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规范信访答复,强化医保领域信访突出问题的攻坚化解。完善12393、12345、58812393等咨询服务热线的承接能力和服务质量。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推进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建设
(八)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审计、社会舆论监督。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并注重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政策举措。深化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医保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九)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定全市医疗保障领域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加强行政执法全方位、全流程的监督,重点加强对行政程序落实情况、公平竞争审查情况的督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促进案卷管理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