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分局、大队、协会、技术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指挥部办公室第一次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文明典范创建工作任务,现将《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争创
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指挥部办公室第一次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在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中的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任务,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全国文明典范城市首创必成为总目标,持续深化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聚焦农贸(集贸、批发)市场、小餐饮店短板弱项和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内外环境和文明创建水平,突出服务发展、监管执法、保障为民相融合,积极发挥市场监管职能,着力营造全员参与、全线创建、全面提升的良好氛围,为高标准建设更具示范引领意义的“文明典范第一城”增光添彩。
二、组织机构
成立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指挥部。
总指挥:樊建兵
副总指挥:黄敏东、孙跃忠、苏伟刚、陆翠珍、朱爽秋、郑大勇、田晓燕、何华、钱洋、柳燕
成员:各科(室)、各分局、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负责牵头抓总,组织协调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全面落实领导挂钩机制、工作协调机制、督查考核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目标举措
(一)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扎实推进张家港市市场管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加强部门联动协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农贸市场及周边整体秩序有效提升。对农贸市场内摊位经营状况、区域划分、售卖情况开展督查巡察,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环境干净整洁、市场管理精细、商户经营文明。强化市场内部活禽交易管理,严格按照“四分离”原则对农贸市场内独立设置的活禽售卖宰杀区域实施改造。优化农贸市场基础设施,促进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2023年推动各市场主办单位对6家农贸市场实施改造提升工程,努力把农贸市场打造成为群众满意、社会满意的文明窗口。(责任单位:网络交易和合同监管科、各分局)
(二)强化小餐饮店、零售药店管理。严格督促小餐饮商户落实亮证经营,按要求进行用具消毒并规范填写消毒记录,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证照、制度上墙公示。积极开展“文明餐桌”志愿服务,加大“公勺公筷”“节俭养德”“光盘行动”等公益倡导力度,发放文明餐桌公益广告宣传栏、公勺筷筒,让公筷公勺成为文明用餐新时尚。全面提升零售药店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店容店貌卫生整洁、布局合理、标识清晰、制度上墙,推动零售药店完善服务设施、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做到层层有人抓、责任全覆盖、管理无真空、创建无死角。(责任单位:食品安全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各分局)
(三)加强诚信经营建设。深入开展诚信示范街区创建,发挥杨舍老街、曼巴特、万达广场等商业综合体的示范带头作用,严格规范街区和商圈商户办照、亮照情况,督促商户守法经营。以不定期巡街式检查的形式实时排查商场超市、城市商贸综合体文明典范创建问题,公布投诉电话,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答复、解决投诉处理意见。结合“诚信经营联盟”消费者评议活动,促使加盟单位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不断提升自身诚信度,让“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成为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的靓丽名片。(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网络交易和合同监管科、食品安全监管科、各分局)
(四)营造文明创建氛围。围绕创建文明典范城市开展“文明扫街”、“同创共建”等志愿服务;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典范城市宣传,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6·9世界认可日”等市场监管主题活动,通过“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文明宣传,全力提升经营主体对文明创建的知晓度和支持率,营造全员参与、上下一心、共建共享的创建氛围。(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各科(室)、各分局)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2月-3月)
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召开各科(室)、分局,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专题会议,以文明典范城市首创必成为目标,明确整治重点、梳理项目清单,落实责任分工,排定时序进度。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3月-6月)
对照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要求,扎实开展系列整治提升行动,集中攻坚突出问题,协调解决疑难问题,重点抓好创建区域内集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商场超市、食品药品流通单位、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集中检查,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标准要求,查漏补缺,加强整治,进一步规范提升文明创建水平。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6月-12月)
加强日常督导检查,确保整治落地见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查漏补缺,巩固成果,进一步健全文明典范创建长效机制,总结提炼文明典范创建整治提升行动开展期间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在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方面再出实招、再下苦功,进一步展现市场监管担当作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科(室)、分局要充分认识到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创建工作作为应尽之责,精心组织,落实工作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按时按质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各科(室)、分局要根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解情况,定岗定责,压实责任,全面开展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将采取暗访和不定期、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检查,对创建工作不落实、不负责、影响工作进度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认真总结,确保实效。各科(室)、分局要及时总结先进工作经验,大力宣传创建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创新做法,全力打造工作品牌。各科(室)、分局要明确一名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联络员,负责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有关材料的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