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街道:
为让全市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向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发放“五一”节日慰问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二、慰问标准和资金负担
“五一”国际劳动节慰问金为100元/人,该经费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三、发放时间
4月30日前发放到位。
四、发放形式
慰问金由市财力结算下拨至各镇(区)、街道,由镇(区)、街道通过银行打卡的方式发放。
五、工作要求
各镇(区)、街道要严格规范程序,做到一个不漏、一个不错、一个不缺,慰问金必须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张家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张家港市财政局
2022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