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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7874X/2024-00003
部门文件
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4-03-26
2024-03-26
张交法〔2024〕 2 号
有效

2024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

张交法〔2024〕 2 号

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现将《2024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4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

                         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4326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张家港市“高质量发展突破年”。2024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金沙城中心赌场_澳门金沙官网: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论述、对江苏苏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认真落实上级重要决策部署,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升交通法治建设水平,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示范先行区、构建现代化交通运输体系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同时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真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抓好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的实施。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多种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在实践中深化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把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思考转化为法治交通建设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推进法治交通建设的思路举措,引领推动新时代法治交通高质量发展。(责任部门:局法规科、组织人事科、机关党委(党建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2.不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领导。坚持在党委(总支、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任务。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重大项目亲自谋划、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巩固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成果,推动述考深度融合,同步开展年终述法与年度考核工作。将党内法规纳入党委(总支、支部)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年内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党内法规执行工作。加强党内监督,完善考核评价,推动解决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水平单位、层级不均衡问题。强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谋划、协调指导、督促落实作用,加强法治建设领域信息报送及宣传报导。(责任部门:局法规科、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机关党委(党建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3.统筹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分解落实年度法治工作计划。配合上级交通运输部门落实《江苏省“十四五”法治交通专项工程建设试点方案》要求。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会议,推进落实国家、省、苏州市以及张家港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进一步提升年度报告质效。按要求组织上报并开展好“关爱民生法治行”和法治督察等工作,参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牵头部门:局法规科;参与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4.全面提升法治意识、提高法治服务能力。组织做好常态学法培训工作,动态调整《张家港市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等法律法规学习制度,在督促并抓好自学的基础上,通过组织办公会会前集中学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等学法活动,持续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素养。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丰富普法形式,拓展宣传渠道,常态化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加大国家、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各级媒体、网站信息报道录用,扩大局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普法阵地影响。继续实施中层干部(正职)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任职的重要依据。(牵头部门:局法规科、组织人事科;参与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5.深化交通运输普法服务品牌建设。围绕“优机制、强策划、树品牌、重实效”,结合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安全生产、农民工工资支付等重点工作,精准策划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法律服务活动,加大工作经验提炼和品牌打造力度,组织推荐上报典型案例。依托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公职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通过线上法律咨询台、线下法律服务站和12328交通运输服务热线联动服务,打造覆盖线上、线下的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服务网,着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行业法律服务。(牵头部门:局法规科;参与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二、依法履行交通运输行政职责,服务构建发展新格局

6.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和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动金沙城中心赌场_澳门金沙官网:交通运输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域办、就近办、便利办”。严格规范审批中介服务,强化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深化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依法依规制定政策措施。深入开展优化公路水运建设领域营商环境行动,推动交通运输惠企政策精准直达。(牵头部门:局法规科、综计科(建管科);参与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7.加快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攻坚提效。推动事中事后监管提质增效,深化“线上+线下”联动一体化执法,规范开展日常巡查检查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重点监管等,逐步形成以线上监管数据为支撑,线下决策和执法监管为重点的精准监管工作格局。严格执行上级有关交通运输监管指引、清单和标准等政策措施,并完善监管体系,实现交通运输领域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全链条闭环管理。积极推动跨部门综合监管,完善审批监管信息双向推送、闭环管理机制。全面总结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的成效,推广应用一批成果,进一步规范监管工作。(责任部门:执法大队、局法规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部门: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8.大力推进信用监管应用。深入落实《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认真学习贯彻《江苏省地方铁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新修订《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江苏省道路运输从业者信用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深化“信用交通城市”建设,持续完善信用管理运行机制,力争在信用数据服务更加规范精准、信用全流程监管更加成熟高效、信用创新应用更加兴业惠民、信用专项工作更加深入有效上出新出效。强化信用应用,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结合,联合行政审批等部门以信用承诺替代交通工程招投标保证金,对信用良好企业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免缴政策等,在危险货物运输、道路客运等领域推进信用差异化监管,在行政审批、船舶检验、船舶过闸等环节深化守信激励服务。(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参与部门: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9.深入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深化改革。落实省厅《2024年交通运输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推动深化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投融资机制、法治体制机制、行业监管机制、现代服务体系改革等重点任务的完成,持续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新突破。落实上级重点改革任务,有效降低物流成本,持续构建高效物流体系。(责任部门:局法规科、综运科、港航科等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部门: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三、统筹推进交通运输制度体系建设,助推行业高质量发展

10.强化工作制度保障。根据交通运输执法(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交通运输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意见等文件,完善交通运输法治工作制度,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执法(管理)人员做到学习有依据、行动有约束、考核有标准、功过有奖惩,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牵头部门:局法规科、执法大队;参与部门: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四、规范决策程序,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1.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张家港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等,对于年内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积极推动并组织实施,以实行清单化、目录化管理,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项目申报管理、指导监督,严格落实程序规定,推动民生事项“应纳尽纳”。加强决策执行和评估,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责任部门:执法大队、局法规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部门:局机关相关科室)

12.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的作用。加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结合实际,认真落实上级制定的公职律师履职指引,推动公职律师广泛参与单位日常法律事务。积极参与公职律师沙龙等交流活动,针对交通运输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重大法律课题研究、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研讨。加强合同审查,确保合法合规。加强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协调联动,不断提升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法律事务处理的参与度,重大事项、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合同等研究讨论和行政决策审查率达到100%。(牵头部门:局法规科;参与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五、深入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强化交通运输行业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3.持续推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提质增效。积极参与交通运输部“四基四化”建设试点任务,积极打造具有张家港特色的基层执法站点。持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综合执法队伍素质,推进综合执法队伍高效融合,提升执法效能,进一步实现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由“物理整合”向“化学反应”转变。全面落实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和行政裁量基准实施细则,推进免罚轻罚。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管理,组织开展案卷评查,持续提高全市交通运输执法案卷质量。(责任部门:执法大队、局法规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完善长三角区域执法协作。配合做好《江苏省交通运输跨区域执法协作管理办法》《长三角交通运输执法案件移送办法》《长三角高速公路应急协调实施意见》等上级文件的制定工作,加快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加强“两客一危一货”监管和船载危险货物监管数据共享,推进危化品货主(码头)选船机制选船结果互认、不良行为信息共享。(责任部门:执法大队;参与部门:局法规科等相关科室)

15.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执法队伍。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培训机制,加强分类分级培训,6月底前完成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全员轮训。积极拓展线上培训形式,丰富课程资源,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业务法律知识、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学习分别不少于40学时和20学时。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开展执法职业技能大练兵。鼓励和支持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加强法制审核人员队伍建设,探索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加强执法人员权益保障,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完善执法人员心理咨询服务和危机干预机制。(责任部门:执法大队)

16.切实发挥执法的服务保障作用。落实执行《张家港市交通运输领域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试点实施方案》,加强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综合运用指导清单、合规整改、信用修复等多种方式实现事前预防、事中包容、事后提升,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健康发展。防止利用行政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以及执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畅通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渠道,确保“事事有回应”,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探索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在行政执法各环节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并作出有效防范和处置,降低行政执法对企业的负面影响。加强执法协调调解,提前化解争议矛盾。(责任部门:执法大队、局法规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部门:局机关有关科室)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确保交通运输行政工作依法规范运行

17.健全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认真及时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力争按时答复率、满意率100%。提升政策宣传解读质量,创新政策宣传解读方式,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政风热线、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对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强化各渠道舆情信息汇聚共享,提升舆情监测处置和分析研判能力,及时准确回应公众诉求,落实舆情分析处置例会制度,总结舆情分析处置成效。通过重点难点问题和共性诉求的解决,推动行业治理和服务质量提升。(责任部门:局办公室、法规科、机关党委(党建科)、指挥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18.加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力度。按照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重点围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免罚轻罚、案卷评查等方面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常态化长效治理,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大对行政执法行为监督,重点做好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通报。(责任部门:局法规科、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部门:局机关相关科室)

19.推进政务运行公开透明。围绕交通运输中心工作,持续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要政策发布解读,精准传达政策意图,让社会公众听得懂、信得过。规范高效办理信息公开申请,降低争议发生率、被纠错败诉率。发挥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宣传主阵地优势,加强内容建设,丰富报道形式,综合运用合集、话题、置顶等形式,不断提升自身影响力。加强对政策发布及施行情况的舆情监测,关注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群体的困难和诉求,提升网络舆情监测预警和研判处置能力,切实提高舆情处置解决率和群众满意度。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打造阳光、公开、透明的法治政府。(责任部门:局办公室、法规科、指挥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七、依法有效化解风险矛盾纠纷,更好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

20.依法有效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全面排查梳理交通运输重点领域较大以上安全风险,推动建立“两客一危一重”、危货港口经营、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风险指数。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挂牌督办一批易发生群死群伤重点领域事故隐患,加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推进落实交通运输重大事故隐患有奖举报制度,发挥“吹哨人”作用,强化社会监督。组织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评估与修订,积极配合长三角省级综合交通运输调度和应急指挥机制合作,加强跨部门应急联动。(牵头部门:局安监科、执法大队、指挥中心;参与部门: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21.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积极发挥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管理,编发热线专报、典型案例和投诉举报案例,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水平。完善投诉办理程序和督办机制,强化群众诉求办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持续深化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信访积案化解,压实首接首办责任,强化初信初访办理,切实提高初次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和群众满意率,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责任部门:局办公室、执法大队、指挥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部门: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22.依法依规做好复议和应诉工作。组织全系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举办行政复议法专题讲座,加强行政复议诉讼案例研究。全年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旁听行政诉讼庭审活动1次、行政复议听证观摩活动1次。全面落实行政复议诉讼应诉规则,加强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协调监督,落实应诉工作责任,明确应诉工作要求,确定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加强对法院生效判决执行情况和政府复议决定书、调解书、意见书履行情况的监督。(牵头部门:局法规科;参与部门: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八、落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其他保障措施

23.落实法治建设工作经费。各单位应将行政执法、法治宣传、人员培训等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为全面有效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提供保障。(牵头部门:局财审科、法规科;参与部门:局属各事业单位)

24.持续加强交通运输法治队伍建设。一是谋划交通法治人才培养计划,储备一批政治站位高、专业本领硬、为民情怀深、创新意识强、职业品格正、国际视野广的交通法治后备力量。二是加快交通法治人才培养锻炼,重点加强法治骨干力量的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加强法律类专业招才引智力度,缓解法治人才岗位需求紧缺。三是开展多形式多样化法治人才培训,提高交通法治人才队伍运用法治化思维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战能力。通过法治人才队伍专业化梯次化培养方式,提升全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深化改革、行业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以法治方式研究公共交通、港口发展、安全生产、新业态监管以及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为服务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人才队伍保障。(牵头部门:局法规科、组织人事科;参与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25.强化工作推进报告制度。认真贯彻省、苏州市、张家港市规范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各单位要于7月3日前向局法规科报告本单位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半年度情况,年度报告于第二年的1月3日前报送。全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年度报告要在次年3月底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牵头部门部门:局法规科;参与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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