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镇、街道:
为切实做好我市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监管工作,全力维护“十一”期间全市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形势稳定,经研究,市住建局、商务局及消防安全专项机制办决定于2024年9月底开展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及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一、检查重点
1.燃气使用基本安全条件;
2.灶、管、阀等相关配件使用情况;
3.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和使用情况;
4.其他涉及燃气使用及消防安全状况。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9月30日,由市住建局、商务局、消防安全专项机制办一同组织力量,下沉基层一线,分赴各板块开展检查工作。具体时间安排由带队部门确定。
三、检查方式
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抽查全市使用燃气餐饮场所共计80家,其中使用瓶装液化气的不少于50家,各区镇、街道抽查餐饮场所的数量详见附件。
四、其他要求
1.检查情况由市住建局汇总后,将以通报的形式下发各区镇、街道,请各板块抓紧时间组织整改闭合,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移送执法部门立案查处。
2.检查情况同步抄送市安委办,并作为各区镇、街道安全生产季度监测考核的重要依据。
3.所有隐患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请根据通报的要求,加盖公章、限时反馈至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政务邮箱。
联系人:张丽涛;电话:56990509。
附件:“十一”节前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及消防安全检查安排
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张家港市商务局
张家港市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十一”节前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及消防安全检查安排
组别 |
抽查板块(及数量) |
带队部门 |
参与部门 |
第一组 |
经开区(20)、高新区(8) |
市住建局 |
市住建局 市商务局 市消防安全专项机制办 |
第二组 |
大新镇(5)、金港街道(8)、后塍街道(5)、德积街道(5)、双山香山(3) |
市商务局 |
市住建局 市商务局 市消防安全专项机制办 |
第三组 |
冶金园(8)、乐余镇(5)、凤凰镇(5)、南丰镇(5)、常阴沙(3) |
市消防安全专项机制办 |
市住建局 市商务局 市消防安全专项机制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