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为全面掌握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及执业律师2023年度执业情况,根据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现就做好2023年度全市律师行业执业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对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对律师事务所的检查考核。
二、考核对象
除2024年1月1日之后新执业律师和新设立律师事务所不参加考核外,其余均应参加年度考核。2024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律事务所内的律师,除新执业外均应当参加考核。2023年度参加脱产学习培训的律师、2023年度因病暂停执业的律师、执业未满三个月的律师,应当参加考核,但不评定考核等次。
三、考核内容
(一)律师年度考核内容。1.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2.律师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情况;3.律师办理法律服务业务的数量、类别和服务质量,办理重大案件、群体性案件的情况;4.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5.律师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
(二)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内容。1.律师队伍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律师教育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有无与司法人员不正当交往、法检离任人员违规执业、专职律师违规兼职等问题;2.业务活动开展情况,重点检查统一收案收费是否落实到位,重大敏感案件是否报告备案,重大复杂案件是否经过集体讨论等问题;3.律师执业表现情况,重点检查有无违法违规收费、律师投诉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办理等;4.内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合伙协议)是否真实、应当参加考核的律师是否全部按规定参加考核、不符合执业条件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是否及时注销,上年度考核不称职律师、不合格律师事务所是否已按要求完成整改。5.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重点检查停止执业期间有无违规执业,奖励惩戒信息有无及时更新等;6.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情况。
四、考核方式
考核采用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一是听取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汇报2023年度执业总体情况、亮点特色工作和2024年工作设想;二是查看律师事务所台账资料、财务报表和相关制度落实情况,“以案倒查”抽查归档卷宗;三是同步进行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情况检查。
五、考核要求
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根据考核内容准确填报相关数据信息,督促律师按时完成个人信息填报,及时完成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抓紧整理完善相关工作台帐,完成全部已经结案卷宗的归档。
张家港市司法局
张家港市律师协会
2024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