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阳光学校:
你单位提交的阳光学校终止办学的申请材料已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第五十六条之规定,经审核,同意终止办学。
终止办学的民办学校名称为“张家港市阳光学校”,举办者为“钮加伟”,办学地址为“张家港市塘桥镇妙桥街道商城路80号”,办学许可证号为“教民232058250000068”。
终止办学后,应及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张家港市教育局
2024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张家港市阳光学校:
你单位提交的阳光学校终止办学的申请材料已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第五十六条之规定,经审核,同意终止办学。
终止办学的民办学校名称为“张家港市阳光学校”,举办者为“钮加伟”,办学地址为“张家港市塘桥镇妙桥街道商城路80号”,办学许可证号为“教民232058250000068”。
终止办学后,应及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张家港市教育局
2024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