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鉴于江苏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江苏省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江苏分公司等上游气源供应企业采暖季(2024年11月1日~2025年3月31日)期间天然气购销气量和结算价格调整,按照我市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规定,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至每立方米4.206元。
二、燃气企业要与上游气源单位和下游用户做好供需衔接,保持市场平稳运行。同时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认真做好宣传解读、准确抄表、价格公示等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本通知执行期间如遇价格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执行。
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