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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未落实管控措施,罚!

来源: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时间:2023-06-27 15:54:00访问量:字体

安全风险是指生产过程中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健康损害和财产损失的严重性组合。

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是指对各种风险制定针对性的管控措施。主要包括:工程技术措施、制度管理措施、教育培训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针对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

通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能够使企业更好地了解自身所存在的安全风险,并且找到有效的预防措施,以减少安全风险。要想有效地进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必须要按照风险分级管控的要求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将每项管控措施分解落实到人,并严格执行。对在管控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消除,以预防事故,保障安全生产。

案件名称

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案。

基本案情

2023年4月26日,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举报核查,查阅安全生产资料时发现该单位已经建立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相关制度及管控清单,但未有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的相关材料。经核实,该单位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针对上述情况,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单位下发了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并依法对该单位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或者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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