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金沙城中心赌场_澳门金沙官网:印发张家港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张政发规〔2022〕1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起实施以来,已满两年。根据《金沙城中心赌场_澳门金沙官网:开展2024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的通知》(张法政办〔2024〕7号)及《张家港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等文件要求,现需要对《办法》进行后评估工作。
一、评估目的
为完成市政府2024年度后评估工作,现依据相关规定对《办法》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本次评估的目的为以下两点:一是评估《办法》相关制度设计是否科学、合理,是否适应当前的新形势、新要求,是否与其他法律、法规存在冲突,为《办法》今后的修改完善或废止提供依据。二是通过评估总结《办法》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对《办法》提出科学、全面的修改完善建议。
二、评估工作概况
(一)评估标准
1.合法性评估。主要评估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是否与现行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相冲突。
2.合理性评估。主要评估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实施中,行政机关的权力与责任是否相当,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否相适应,行政管理措施是否必要、可行、适当。
3.协调性评估。主要评估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与其他相关文件和政策是否冲突,制度之间是否相互衔接。
4.操作性评估。主要评估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的举措是否具有可行性,能否有效解决具体问题,管理措施是否高效、便民,程序是否正当、简便、易行。
5.完善性评估。主要评估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设定的制度是否完备、配套制度是否健全。
6.绩效性评估。主要评估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情况;政策是否得到普遍遵循和贯彻落实,是否实现预期目的;实施取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以及贯彻执行的成本效益分析,社会公众反应情况;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该规范性文件或重大行政决策是否继续有效,或者需要修订或废止。
(二)评估方法
为了保证评估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此次评估工作综合运用以下四种评估方法:
1. 网络征求意见
2024年6月7日,在金沙城中心赌场_澳门金沙官网网站公示,收集社会公众对《办法》施行以来的实施绩效、存在问题及其他影响因素的意见建议,为其修改、完善提供有益借鉴。
2. 材料收集
市财政局明确了评估的内容及要求,对照市级专项资金对应的管理部门,向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收集相关材料。
3. 开座谈会
市财政局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结合各自领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情况或拟出台办法情况,对完善《办法》的建议。
4. 相关法律比较分析
市财政局将《办法》与国家、省、市、县(区)和相关部门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重大行政决策等进行比较,深入分析《办法》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协调性等。同时收集了同级其它区域类似重大决策文件,进行横向比较,汲取其先进经验。评估小组查阅了《办法》的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29号)《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38号)《苏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21〕9号)。
(三)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范围为张家港市。
(四)评估步骤及时间安排
评估工作从2024年6月上旬开始到2024年10月中旬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1. 评估准备阶段(6月上旬)
制定评估工作方案。根据决策的实际情况,评估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的具体内容及后评估工作的时间流程。
2.评估实施阶段(6月上旬到10月上旬)
(1)收集材料。2024年6月6日,市财政局明确了评估的内容及要求,根据市级专项资金对应的部门,向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收集相关材料。
(2)发布公告。2024年6月7日,在金沙城中心赌场_澳门金沙官网网站公示,收集社会公众对《办法》施行以来的实施绩效、存在问题及其他影响因素的意见建议,为其修改、完善提供有益借鉴。
(3)召开座谈会。2024年10月12日,组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召开了座谈会。结合各自领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情况或拟出台办法情况,交流对完善《办法》的建议。
3.形成评估报告阶段(8月上旬到10月中旬)
(1)编制评估材料。汇总前期意见征求、收集材料及调研座谈成果,查阅相关资料,编制后评估报告。
(2)修改完善评估报告。根据座谈会后反馈的意见修改完善评估成果。形成最终评估成果后,报送张家港市司法局并完成评估。
三、评估情况
(一)合法性评估
《办法》的制定过程严格遵循了法定程序,经过了起草、征求意见、审议等环节,并以合法合规的形式发布实施。在内容方面,与国家和省级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保持一致,不存在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情况。
(二)合理性评估
1.行政机关权力与责任相当性评估
《办法》明确了市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以及项目实施单位在专项资金管理中的职责权限,各方在各自权限范围内依法履行职责,确保了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序进行。例如,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预算安排、拨付和监督管理,业务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申报受理、审核筛选、组织实施和绩效评价等工作,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执行和资金的合规使用。
2. 公民权利与义务相适应性评估
《办法》规定行政机关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专项资金的申报条件、流程、分配结果等信息,保障公民对专项资金管理事务的知情权。申请专项资金的公民(企业或个人)有义务如实提供申报资料,保证所申报项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若存在虚报、瞒报等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追回已拨付资金、列入诚信黑名单等处罚,这种义务设定与公民在获取专项资金过程中应秉持诚信原则相适应。一旦获得专项资金支持,公民有责任按照规定用途合理使用资金,接受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如违反规定挪用资金,将面临资金追回及其他法律制裁,确保公民在享受专项资金权利的同时,履行合法合规使用资金的义务,保障公共财政资源不被滥用。
以产业创新集群发展专项资金(科技领域)为例,《实施细则》中要求申报主体满足近三年内无重大失信记录的条件,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申报单位有假项目、假发票、假审计报告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收回全部支持资金,3年内不得申报市级产业创新集群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科技领域)相关项目。
(三)协调性评估
《办法》在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了与国家、省、市相关法规的协调性,确保了政策的连贯性和一致性。
1. 内部协调一致:管理办法与张家港市其他财政管理制度,如预算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相互衔接、协调配合,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财政管理体系。在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环节,能够充分遵循相关制度的要求,确保了财政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一致性。例如,专项资金预算纳入市级财政预算体系统一编制、审核和批复,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规定执行,政府采购项目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效避免了制度之间的冲突和矛盾。
2. 外部协同联动:注重与上级财政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政策协调和信息沟通。在专项资金的设立、调整和管理过程中,能够及时了解上级政策导向,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并与上级部门的相关政策要求保持一致。同时,加强与其他横向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建立了跨部门的协调机制,共同推进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
(四)操作性评估
《办法》对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分配、拨付、使用、监督等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流程设计合理,步骤清晰明确,便于相关部门和单位执行。例如,项目申报环节明确了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时间和申报方式等,使申报单位能够清楚了解申报要求,及时准备相关材料并进行申报;审核环节规定了审核主体、审核内容、审核标准和审核时限等,确保审核工作的公正、高效进行。
同时,我市不断优化专项资金管理模式。一是梳理整合政策,财政资金直达快享。在2023年第二轮修订的97条产业集群扶持政策中,80%已经做到了完全免申即享。这些政策无需企业申报,由业务主管部门依托相关平台数据,根据掌握的企业达标情况,精准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并主动给予赋分,用“数据跑路”替代“人工传递”、用“智能审核”替代“人工审核”,用“主动筛选”替代“单位申报”,实现企业免申即享。二是建立资金拨付与绩效评价结果联动挂钩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在资金管理中的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财政补助资金拨付、结算以及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引导规范项目开展。开展财政评价项目15个,涉及资金约5.25亿元,预计节约资金3000万元,其中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试点项目3个,预计节约资金1000万元。出台重点绩效、财政评价等系列管理文件,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三是实行专款专用,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接受审计部门监督审计。对资金使用不当或挪作他用、项目申报和考核评估汇总提供虚假数据、科研项目未如期结题等情况,收回资助或奖励经费。四是加强事前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项目设立、入库和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完善性评估
《办法》涵盖了专项资金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总则,设立、调整和撤销,使用和执行,绩效管理和监督,管理职责,责任追究等章节,内容全面完整,形成了一个较为严密的制度体系。对专项资金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和风险都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和防范措施,为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
《办法》出台以来,我市出台多个单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主要有:《张家港市产业创新集群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张家港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
(六)绩效性评估
《办法》出台以来,我市不断优化专项资金管理模式、推进专项资金统筹整合。2022年张家港市正式启动产业集群扶持政策的整合工作,将使用方向一致、支持对象相近的专项资金进行整合归并,制定了《张家港市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8月份正式出台了《张家港市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并在2023年6月底完成了首次兑现。
通过对近年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统计分析和部分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来看,专项资金在推动张家港市经济增长、科技创新、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例如,在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下,一批重点产业项目顺利实施,带动了相关产业链的协同发展,促进了全市经济的稳定增长;科技创新资金的投入激发了企业的创新活力,推动了一批关键技术的突破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社会事业领域资金的有效使用改善了教育、社会保障、医疗等基本民生领域的服务条件,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四、评估结论与建议
总体而言,《张家港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自实施以来,在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操作性、完善性和绩效性等方面表现良好,为张家港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和有效使用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对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在评估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如追回资金信息跨部门共享机制等。
综上所述,本次后评估全面总结了《张家港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实施成效和存在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希望通过对管理办法的持续优化和完善,能够进一步提高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效能和使用效益,为张家港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财政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