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公共服务供给,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张家港市财政局采取三举措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提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质量和效率。
一是规范采购程序,强化购买主体责任。加强内控管理,规范资金拨付流程。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范开展项目立项、预算编制、采购实施、合同签订、履约管理、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坚决杜绝违规操作、暗箱操作等行为,确保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是加强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健全绩效目标设置、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机制。坚持定量优先、简便有效目标,在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中设立绩效评价指标,市财政局每年选取部分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复核和重点绩效评价,并将结果作为承接主体选择、预算安排、资金支付及政策调整等重要依据。
三是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工作规范运行。市财政局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监督体系,联合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成立专项检查组,不定期开展政府购买服务领域的专项检查,实现监管的制度化和常态化。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廉洁高效、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