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黄宣荧因保管不善,将苏(2017)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0101221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宣荧
公 告
陈旭红因保管不善,将苏(2023)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823420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旭红
公 告
陈千益因保管不善,将苏(2023)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8249175号、苏(2023)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824843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千益
公 告
编号:锦丰25-034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张建房字第0152158号 |
肖功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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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丰镇交通村合丰片14组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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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