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黄芹、周洪才因保管不善,将张房权证乐字第0000211399号、张国用(2011)字第024028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芹、周洪才
公 告
贾凤祥因保管不善,将张集用(1999)字第67070088号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贾凤祥
公 告
刘金才因保管不善,将苏(2023)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2041697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金才
公 告
周国军因保管不善,将苏(2017)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0003452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国军
公 告
殷正帮、王秀芳因保管不善,将苏(2021)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8213102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殷正帮、王秀芳
公 告
陈延明、顾便芬、陈家麟因保管不善,将苏(2016)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0025164号、苏(2016)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0025163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延明、顾便芬、陈家麟
公 告
编号: 凤凰24-18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张集用(1999)字第2100091号 |
高恒 |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
/ |
西张镇金谷村六组30号 |
|
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