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参保人员:
张家港市百禾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名都大药房(医药机构国家代码:P32058201206)和张家港市百禾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兆丰药店(医药机构国家代码:P32058201168)因自身经营问题且申请医保协议中止超过180日仍未提出继续履行医保协议申请,现申请与我中心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十五)款、《张家港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4版)第六十九条(一)款和(五)款之规定,决定解除与张家港市百禾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名都大药房和张家港市百禾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兆丰药店的医保服务协议,协议解除后产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结算。
特此通知。
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