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张家港市结合”4+4“产业链,大力引进产业急需人才,为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到我市创新创业,同时鼓励企业聘请产业急需人才,我市出台各类引才补贴,助力高层次人才引进,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动能。现将张家港人才礼遇公布如下:
序号 | 政策名称 | 享受对象 | 企业基本条件 | 人才基本条件 | 补贴(奖励)标准或政策待遇 | 受理频次 | 申报方式 |
1 | 人才安居购房贴 | 人才 | 我市各类企业和列入支持目录的公益类事业单位 | 张家港市人才礼遇分类认定A-E类人才 | 支持各类人才在本市自购商品房。A类人才可按“一事一议”给予最高500万元购房贴;B类人才给予50—250万元购房贴;C类人才给予30—60万元购房贴;D类人才给予15—30万元购房贴;E类人才给予5—15万元购房贴。补贴款按4:3:3的比例分三年发放。 | 每年集中申报一次 | 人才本人网上申报 |
2 | 人才安居租房贴 | 人才 | 我市各类企业和列入支持目录的公益类事业单位 | 张家港市人才礼遇分类认定A-F类人才 | 按照A类人才8000元/月,B类人才5000元/月,C类人才3000元/月,D类1500元/月,E类人才博士(正高级职称)1000元/月、硕士(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800元/月、紧缺专业本科(紧缺专业中级职称、技师)及E类其他人才600元/月,F类人才4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 | 每年集中申报一次 | 人才本人网上申报 |
3 | 紧缺人才薪酬补贴 | 人才 | 我市各类企业和列入支持目录的公益类事业单位 | 张家港市人才礼遇分类认定A-E类人才 | 根据学历水平、职称水平、专业紧缺指数、薪酬水平等要素对引进人才进行综合积分排名,每年认定一批薪酬补贴享受对象,按照三个层次分别给予9万元、6万元、3万元补贴,分3年等额发放。 | 每年集中申报一次 | 人才本人网上申报 |
4 | 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礼遇 | 人才 | 我市各类企业和列入支持目录的公益类事业单位 | 1.张家港市人才礼遇分类认定A-F类人才 2.家庭户籍不在本地的姑苏重点产业紧缺计划人才 3.领军人才企业全职引进的副总以上人才 4.张家港市紧缺高层次人才 (满足其一即可) |
1.A—D类人才、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其子女在本市接受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育,由市教育部门协调在其居住地就近安排公办学校入学; 2.E类、F类人才子女在本市接受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育,由市教育部门协调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就近安排公办学校入学。 |
每年集中申报一次 | 人才本人网上申报 |
5 | 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礼遇 | 人才 | 我市各类企业和列入支持目录的公益类事业单位 | 张家港市人才礼遇分类认定A-F类人才 | 1.A—D类引进人才的配偶在原单位属于公务员或符合编制部门规定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由市人社部门和机构编制部门根据个人和单位编制情况,协调相关单位落实工作岗位。 2.A—F类引进人才的配偶属于其他人员的,由引进人才的用人单位妥善安排工作。用人单位安置就业有困难的,市人社部门帮助推荐就业。 |
常年受理 | 人才本人线下申报 |
6 | 高层次人才落户礼遇 | 人才 | 我市各类企业和列入支持目录的公益类事业单位 | 张家港市人才礼遇分类认定A-F类人才 | 人才享受户口迁移绿色通道,A—D类人才可落户到市人才市场集体户;E—F类人才落户到聘用单位集体户,聘用单位无集体户的,可落户到聘用单位所在街道集体户。 | 常年受理 | 人才本人网上申报 |
7 | 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礼遇 | 人才 | 我市各类企业和列入支持目录的公益类事业单位 | 张家港市人才礼遇分类认定A-F类人才 | 1.A—C类人才每年免费享受一次健康体检。 2.A类、B类人才及C类全职人才纳入市人才综合保险保障计划,可按规定享受相应保险补贴。 |
每年集中申报一次 | 人才本人网上申报 |
8 | 高层次人才公积金礼遇 | 人才 | 我市各类企业和列入支持目录的公益类事业单位 | 张家港市人才礼遇分类认定A-C类人才 | 经认定且纳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享受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高层次人才目录》的A类、B类、C类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根据人才类别贷款额度最高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4倍。 | 常年受理 | 人才本人线下申报 |
9 | 人才礼遇分类认定 | 人才 | 我市各类企业和列入支持目录的公益类事业单位 | 新近从张家港市以外全职引进,且符合《张家港市人才礼遇分类认定目录》规定的A-F类条件的人才 | 引进人才须通过分类认定后方可申请享受上述1-8项人才礼遇政策。 | 常年受理 | 人才本人网上申报 |
10 | 重点产业青年人才一次性生活补贴 | 人才 |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独立纳税、正常缴纳社保且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 | 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以及世界名校(全球前300)、“双一流”高校(学科)全日制本科的应届毕业生 | 博士、硕士、本科生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 | 每年集中申报一次 | 用人单位组织申报 |
11 | 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 | 人才 | 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 |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在苏州正常缴纳社保和个税;本人专业与所在岗位匹配,且专业符合《苏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该目录每年更新);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申请人在申报当年度年龄分别不超过35周岁、40周岁、45周岁 | 1.依据受资助人总数的85%、10%、4%、1%的比例给予6万元、9万元、12万元、15万元的薪酬补贴及相关待遇。薪酬补贴自认定后下一年起分两年等额拨付,每年集中申领一次; 2.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2倍,享受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有效期为2年,以有权部门印发的入选人员名单文件时间为准。 |
每年集中申报一次 | 用人单位网上申报 |
12 | 优秀人才贡献奖励 | 人才 | 工商注册地、财税户管地均在本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 | 在申报单位中连续从业满一年(连续缴纳个税及社保满一年),年工资薪金在30万元及以上,且符合规定条件的高层次人才 | 奖励标准不超过个人上年度年收入所形成的地方财力。奖励总额历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人。 | 每年集中申报一次 | 用人单位网上申报 |
13 | 高端人才奖励计划 | 人才 | 工商注册地、财税户管地均在本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 在申报单位中连续从业满一年,年工资薪金在40万元及以上,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且符合规定条件的高层次人才 | 按其年工资薪金不低于5%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每人每年最高给予经济贡献奖励不超过40万元。 | 每年集中申报一次 | 用人单位网上申报 |
14 | 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持证人个人所得税奖励 | 人才 | 在本市工商注册且税务登记的企业 | 申报人应持有有效的《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主证,上一年自然年度期间在本市工作且在本市缴纳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 | 该政策奖励金额为持证人上年度在当地税务部门所缴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额的40%,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历年奖励总额累计不超过30万元。 | 每年集中申报一次 | 用人单位网上申报 |
15 | 企业通过人才中介机构招才引智的引才补贴 | 用人单位 | 通过人才中介机构实施招才引智且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 | 年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达 5 万元(含)以上且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 | 引才补贴按照企业给付人才中介机构佣金的50%确定,单个人才补贴最高15万元,单个企业补贴最高100万元。 | 每年集中申报一次 | 用人单位网上申报 |
16 | 企业技术创新类博士引才补贴 | 用人单位 |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独立纳税、正常缴纳社保且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 | 全职引进的计税年薪超过50万元的技术创新类博士 | 每引进一人奖励25万元,分2年等额发放,单个企业单个年度最高奖励100万元。 | 每年集中申报一次 | 用人单位组织申报 |
17 | “攀峰计划”培育库企业全职引才补贴 | 用人单位 | “攀峰计划”培育库企业 | 全职引进的具有全日制博士或者硕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的人才;或具有“双一流”建设高校或世界300强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人才 | 全职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每人5万元给予企业引才补贴;全职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和世界300强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按每人3万元给予企业引才补贴。补贴款分两年等额发放。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50万元,最多支持3年。 | 每年集中申报一次 | 用人单位组织申报 |
18 | “攀峰计划”培育库企业柔性引才补贴 | 用人单位 | “攀峰计划”培育库企业 | 柔性引进的年度计税工薪达到20万元(含)以上,且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的人才、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一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能型人才(满足其一即可) | 按实际支付计税工薪的15%-30%给予企业引才补贴,单个人才每年最高给予引才补贴2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最多支持3年 | 每年集中申报一次 | 用人单位组织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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