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是非常重要的证件!小朋友们入学、出国都需要用到,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并不是重新打印一份那么简单,需要规范的流程和完整的材料。
需由儿童父亲或母亲持双方有效身份证至张家港市妇幼保健所四楼群体综合科出生证办理窗口查询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提出补发申请,领取江苏省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
补办时需提交材料:
1.到主流媒体刊登原《出生医学证明》遗失申明,并在补办时提供报刊原件;
2.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须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分别作儿童未落户情况的核实,在补发申请表上盖章确认;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须提供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原出生单位复印病历(住院病案金沙城中心赌场_澳门金沙官网:和分娩记录);
4.调取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
5.父母双方亲自到场办理,提供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其他必须提交的材料。
咨询电话:0512-55399315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意事项:
1.《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1996年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因户口登记或出国等需要出具出生证明时,可持接产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相关材料,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或根据当地有关规定办理出生情况公证。
2.《出生医学证明》必须妥善保管!!!(孩子上户口、入托入学、出国等均需要使用),正页请勿折叠和塑封。
3.《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证件记载的信息原则上不作变更,不能私自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