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苏州开放再出发、改革再深化的起步之年。今年以来,张家港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苏州金沙城中心赌场_澳门金沙官网:法治政府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着力加强党的领导,不断强化工作措施,高标准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年内建成“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为张家港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探索开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优质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
一是第一责任压紧压实。市委书记、市长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通过规划、计划和考核等有效方式,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主要领导专题听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自查和迎检情况的汇报,专题部署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程审批项目改革工作,专门协调市级法宣中心建设场地,研究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出台等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
二是法治思维持续固化。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有效落实,以常委会(常务会)、中心组学习会、菜单式专题讲座、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等形式,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政府及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旁听拆迁案件行政诉讼庭审活动,把依法行政纳入新录用公务员暨事业单位定岗特选人才初任培训,单位中层、副科级以上干部逢提必考,法治意识牢固树立。
三是工作机制运行顺畅。市委常委会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初计划、年中督察、年末报告,形成常态化推进机制。开展“补短板、强弱项、创特色、树品牌”专项活动,对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组织专项评估,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优化治理方式,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是“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建成以“一网、一号、两端、一平台”为特色的“一网通办”总平台,实现对政务服务全流程业务协同和统一管理。强化中介服务超市全流程“网办”、竞价、评价和信用功能,推动实现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便捷高效的中介服务市场。落地全国县域首个华为数字平台,获评“2020中国领军智慧城市”。推动“放管服”改革工作获得省政府办公厅通报肯定。
二是法治营商环境逐步提升。企业开办时限由2—3个工作日压缩至1—2个工作日,不动产契税联办等20个“一件事”落地运行,80%窗口实现“综窗”服务。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或者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推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工作获得省政府办公厅通报肯定。
三是社会治理重心下移。调整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和协助市级部门工作事项两张清单,做到履职于法有据、治理依法有序。依托“民生微实事”、援法议事等平台,完善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进一步充实网格员队伍,全市1127名专职网格员全部下放基层综合网格。建设网格化联动信息指挥平台,实现市、镇、村三级平台及移动终端一网融合、一体运行,日均办理群众诉求7500余件。
三、注重法定程序,政策决策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行政决策科学民主。“调整完善第四轮生态补偿政策”等6项市级重大行政决策实行目录化管理和网上运行,其中3个项目完成全部法定程序,“修订新市民积分管理政策”等2个决策尚在履行程序当中,“修订本市户籍管理制度”因权限收归苏州项目终止。积极探索重大民生决策的民意调查制度,广开渠道收集民意民智,出具调查报告3篇。
二是政策文件严格管理。修订完善《张家港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加强文件制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年度立项6件,已制发3件、其余3件程序履行中,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100%。组织民法典涉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未发现相抵触文件。55件市政府文件履行合法性审核程序,实行承办单位和司法局、法律顾问和法制机构双把关。
三是后评估规范开展。高度关注政策决策实施后的经济社会效果,组织开展《张家港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张家港市社会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等6项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规范后评估程序,经多方征求意见、数据收集和情况分析,全面掌握政策决策的实施情况。重点围绕合法性、实效性等查找存在问题,进一步提出改进措施,切实增强文件和决策的执行力。
四、加强制度引领,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是综合执法深入推进。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综合执法队伍整合改组,市域综合执法改革基本完成。乐余、南丰、大新“三整合”通过验收,镇域综合执法改革第一批下放权限落地,形成了“2+6”的综合执法格局。创新编制《综合执法行动指南》,加强应用场景指引和典型案例指导,有效解决执法人员跨领域执法情况不明、能力不足的问题。
二是执法制度逐步完善。印发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和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完善执法监督制度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执法单位出台《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指引》《执法记录仪取证规范用语导引》等规定细化落实,市公安局蝉联“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六连冠。进一步推动落实《行政处罚证据管理指导规范(试行)》,相应做法被省委依法治省办吸收采纳并全面推广。
三是执法监督持续开展。对14个执法单位和镇域综合执法、生态环境保护、长江禁捕3个重点领域,以及《苏州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条例》6个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周年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组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家库,25名成员积极参与行政许可和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工作人员网上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抽考,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五、服务发展大局,社会矛盾纠纷妥善化解
一是建立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成立市、镇、村三级非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和法院非诉讼服务分中心,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服务网络。推动在人社、住建、妇联成立非诉讼服务分中心,化解专业领域疑难复杂纠纷。截至12月20日,全市累计调处案件29718起,同比增长12.66%,市人民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受案17392起,同比下降8.27%,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成效明显。
二是复议应诉工作得到加强。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市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7件,受理89件,审结92件(含去年结转15件)。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渠道作用,调解和解结案37件,占比40%。撤销、确认违法和责令答复案件6件,直接纠错率6.5%,复议公信力明显提升。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席庭审活动,出庭应诉率100%。
三是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充分发挥80名法律顾问、83名公职律师作用,举办法规讲座57次,参与合同审核711件,接受法律咨询501件,为行政活动的合法性提供坚强保障。坚持推广和巩固信访巡回工作品牌实效,大力推进“微信访、快处理”信访事项快办快结机制。全面开展“七五”普法,打造“法治的力量”特色品牌,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精准性、实效性。
2020年,我市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法制机构力量配备对法治统筹协调的支撑不强,区镇法治推进机制不顺畅,综合工作部门化;决策科学民主化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全社会尊法守法的氛围不够浓厚等问题。2021年,我市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国家、省、苏州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决策部署,精心绘制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蓝图,以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目标,持续开展补短板、强弱项活动,积极培育特色亮点品牌,打好“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当头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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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0日